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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,现将有关派发股息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.24元(税后),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。
二、 本次分红派息有关时间安排为:
1、 股权登记日: 2016年11月9日
2、 除权日:2016年11月10日
3、 红利发放起始日:2016年11月22日
4、 集中分红派息领取时间、地点:
(1)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4日
领取地点:建行临沂启阳支行
详细地址:临沂市兰山区琅琊王路与开阳路交汇处
联系电话:0539-8336188 0539-8336063
(2)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(周六、周日休息)
领取地点: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
详细地址:济南市玉函路228号
联系电话:0531-86931113
5、集中分红派息期满后未领取股息的股东,继续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领取。
三、领取办法及注意事项:
1、领取红利需持证件:股东身份证原件、股权确认书原件或股权帐户卡。委托他人代办需加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,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,请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。
2、未在登记公司办理股权重新托管确认的股东,需到登记公司办理股权托管确认手续后再领取股息。
3、已办理山东产权登记公司账户卡的股东,凭账户卡、PG电子确认书、身份证原件办理分红手续。
PG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16年10月28日